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

撥彈演奏之力學分析 2. 運動


撥彈演奏的運動方式,是以肢體通過腕關節、肘關節,肩關節、前臂、或大臂的轉動軸心,做一個往覆的轉動。而經常被使用的運動方式有:



1. 翻腕法
翻腕法是以通過肘關節、前臂、腕關節之轉動軸心擺動的一種運動方式。運動主要是前臂尺骨與橈骨間之旋前方肌與旋後肌之交替運動,進而帶動手腕使手腕產生翻轉的運動。為目前最常使用的運動方式。
2. 擺腕法
擺腕法是以通過腕關節之轉動軸心擺動的一種運動方式。
3. 擺臂法
擺臂法是以通過肘關節之轉軸擺動的運動方式,擺動的部份主要是前臂。而手腕也可以偕同擺腕法一起運動。
4. 擺大臂法
擺大臂法是在需要大音量效果時的運動方式。
從運動學的角度來看,當同一個演奏者運用肢體運動演奏時,其所能提供用於演奏、或者說是樂器發聲的能量大小,會因其所使用的運動方式而有所不同。主要是因為不同的運動方式,因其轉動軸心不同,使得相同的肢體能夠產生不同大小的轉動慣量,進一步得到不同的轉動動能。
運動動能為1/2倍的運動系統之轉動慣量乘上角速度的平方而得,
其中
K為轉動動能
I 為運動系統之轉動慣量
ω 為運動系統之角速度
而轉動慣量 I 等於轉動之物體當中任一質點之質量 m 乘上質點到轉軸的垂直距離 r 的平方之總和。
演奏運動產生的動能,作為樂器發聲所需要的能量。運動產生的動能愈大、能夠作為樂器發聲的能量就愈大。但就具體操作面來說,轉動慣量愈大的運動體,操作實所需要的力量愈大,也就是不容易操作。特別在要求快速的往復運動的演奏當中,改變運動所需要的力量會比慢速運動中更大。因此,演奏所需肌肉的肌力、肌耐力、協調性的鍛鍊,個人認為是演奏首先要解決的課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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